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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1-01 】 【选择字号: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驻永各相关单位:

根据《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昌县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692号)要求,县审改办联合县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对县级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经专家团充分论证,确认县级公共服务事项117(其中,县政府部门34项、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1项、县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52项、省市驻永单位13项、国有企业15项、共性服务事项2项)。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规范工作,对公布保留的公共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及各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加载,推动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和网上咨询。要按照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环节和手续,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程序,切实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真正给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附件:县级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15

 

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