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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讲12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8-03 】 【选择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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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篇     第十一条 解读(下)




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否体现党政机构统筹设置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针对党政机构实际运行中存在的机构重叠、职能重复、工作重合等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要完善党政机构布局,理顺党政机构职责关系,形成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保证党实施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其他机构协同联动、高效运行,并提出党的机构可以同职能相近、联系紧密的其他部门统筹设置,实行合并设立或合署办公。,《条例》将此要求在论证环节予以体现。具体到论证过程中,就是要看党政机构统筹设置,是否有利于解决党政机构重叠、工作重合等问题,是否有利于增强党的领导力、增强政府的执行力。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否符合党中央要求

 

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是统筹优化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最基本前提。地方各级党委、编委(编办)在组织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论证过程中,除了需要掌握一些机构编制工作共性的原则要求外,还需要重点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能够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论证过程中需要首先把握的政治要求。研究论证中要注重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促进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互联互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与法律法规和政策政令有效衔接,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要高度重视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的极端重要性,并将之贯彻到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全过程,特别是在方案研究论证过程中要严把这个关。

第二,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机构职能要同中央基本对应。《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明确,省、市、县各级涉及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的机构职能要基本对应,这是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的必然要求,也是理顺中央和地方职责关系、更好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基础性制度保障。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省、市、县80%左右的党政机构职能同中央保持基本对应。我国县以上政权有3200多个,如果在机构职能上各搞一套,弄成五花八门,上下就贯通不起来,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就成了一句空话。需要注意的是,论证过程中把握的“基本对应”,并不是要求地方在机构设置上搞“上下一般粗”。基本对应强调的是上下贯通、执行有力,不是机构和职能的机械对接。地方每个层级机构的职责定位、使命任务不一样,且每个层级的机构都有限额规定,越往下数量越少,都一一对接也不现实。所以,在机构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要严格执行中央有关规定,党中央明确要求对口设置的机构必须对口设置。没有明确要求的,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但要确保对中央要求能接得住、落得实。

第三,可以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地方机构改革中包括“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规定动作”就是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和全国政令统一,省、市、县各级设置与党和国家的机构职能基本对应的机构。“自选动作”就是在中央规定的限额内,除了按照中央规定对口设置的机构外,还可结合地方实际设置相应机构。我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决定了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不能一刀切。即使是中央规定需基本对应的统一动作,落到具体的地方,也是轻重难易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特点,适应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机构和配置职能,但是,特殊性必须服从大局,绝不允许因过分强调特殊性,超限额设置机构,或设置不符合中央要求的机构。论证的目的,就是要确保地方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既符合党中央要求,又因地制宜、体现地方特色。比如,某地方有独特的自然资源,就要有相应的机构和职能,以利于有效贯彻实施自然资源保护的大政方针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某个地方是海边,根本没有草原,那就没有必要设置草原机构、配置草原保护职能。

第四,严格规范设置各类非建制区、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等派出机构。当前,全国各地各级设立了数量众多的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等功能区。实际工作中,一些地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随意设立派出机构,任意抬高机构级别。比如,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副厅局级以上机构的审批权在中央,但在机构编制督查中发现,一些地方还存在擅自设立副厅级派出机构现象。为了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解决此类问题,《条例》对规范各类派出机构设置提出了原则性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研究论证中,要注意把好这道关,严格规范设置各类派出机构。

第五,在规定权限范围内设置和调整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设置和调整以及事业编制总量的核定,由地方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服务水平研究决定。其中,地方副厅级及以上事业单位设置和调整的审批权在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