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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编办召开机构改革“三定”工作培训会议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2-27 】 【选择字号:

 
为切实做好涉改部门和单位“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以下简称“三定”)工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县委编办于2月27日上午召开了永昌县部门“三定”工作培训会,对“三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业务培训。县委各工作机关、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永昌县委办公室 永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级涉改部门和单位“三定”工作的通知》,详细解读了“三定”工作“定什么、怎么定、达到什么目标”,对“三定”规定的范围和要求,主要职责的确定,内设机构的设立,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核定及“三定”规定报送等六个方面进行专题培训。
部门“三定”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是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制定“三定”规定是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机构改革精神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举措,是机构改革的实质性阶段。通过此次培训会,将进一步推进我县机构改革工作有序开展,打下坚实基础。